我市服务监管并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服务监管并重,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全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果。继续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发展各类市场主体2770家,其中企业494家、个体工商户22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总量同比增长71%。引导46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推荐山东昌宁集团“潍河及图”商标争创省著名商标;指导3家企业参加国家级、37家企业参加省级“守重”企业年报公示,申报3家企业争创省级“守重”企业;帮助华海农贸市场争创为省级文明诚信市场。开展计量服务活动,检定/校准各类计量器具9606台/件;新注册登记特种设备379台,新增压力管道7485米。
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两创”工作有了新进展。在文明城市创建方面,持续开展户外广告、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共引导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500户、企业营业执照30个,城区、专业市场和各镇街区持证持照率85%、亮照率90%。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方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科技宣传周”活动,起草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指导宏大、琨福两处市场实行食品第三方托管快检,引导3家规模食品生产企业实行赋码追溯。加大餐饮服务监管,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508家、“明厨亮灶”36家、“清洁厨房”395家。
主体准入和交易行为监管采取了新举措。实施企业前置审批“双告知”,发放告知书150份。做好年报公示,企业公示率91.06%,个体工商户公示率99.7%,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率93%。配合开展物流寄递、化工企业“打非治违”、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对55家投资担保企业摸底排查。加强市场合同管理,检查5家金融、电信企业格式合同条款。强化广告监管,检查762幅户外广告牌匾,受理电视媒体广告投诉5起。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行动,对16件地标标识使用行为集中检查。加强药械和保化市场监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41户次、药品经营单位165户次、医疗器械单位14户次,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5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6例;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141个。
质量技术监管不断深化。开展成品油生产企业、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督促3家检测机构整改检测设备台账不完善等问题。检查10家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对3家医疗机构、36台未检计量器具责令强制检定。做好农资、粮食等重点民生商品计量检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举办了城区电梯使用安全和滨海开发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开展了电梯等特种设备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
质量抽检和执法办案扎实开展。共实施食品生产流通抽检205批次,合格率93%。餐饮食品抽检182批次,快检120批次,1批次不合格。农用肥类抽检30批次,成品油抽检36批次,立案查处7件。药械抽检19批次,化妆品抽检13批次。积极构建局所联动、部门互动执法办案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案件,营造了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