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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布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6/7 | 来源:潍坊日报·今日昌邑 | 点击次数:815

  农民工是我市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我市以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为导向,认真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等三项行动计划,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制度,实现了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社会获得感更加满足。

  据统计,“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共有54500余名农民工实现就业。从农民工就业分布看,从事农林牧渔水等第一产业2970余人,从事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等第二产业26560余人,从事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第三产业24970余人,三次产业就业比重5.45:48.73:45.82。

  为促进农民工就业,我市人社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扩大就业规模,取得了较好成效。

  搭建农民工三级联动就业服务平台。我市对抓好农民工三级就业平台建设高度重视,农民工议事协调机构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各成员部门立足各自职能,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做到责任分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同时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形成推动农民工就业平台建设的强大合力和工作保障机制,按照因地制宜、辐射带动、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功能完善、群众受益原则,加大资金科学投入,强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建成融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律援助、权益维护、党团活动、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城乡、无缝对接的农民工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全面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公平、可及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当前,我市建成县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一处,10个镇街区、85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建成了农民工综合服务所(站),基本实现了机构场所到位、服务标识到位、工作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业务职能到位、工作流程到位和规章制度到位。

  综合施策,扩大农民工就业规模。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统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发挥市场基础配置功能,组织开展了以“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加大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举办场次和密度,着力为企业招聘和农民工求职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失业登记等高效精准就业服务,畅通农民工转移就业渠道。鼓励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发展,支持引导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据统计,当前,我市一线普通岗位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3300元左右,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3800元左右,与去年同期相比,农民工月收入涨幅保持在7%左右。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深入实施,预计农民工工资收入将会继续提高,与同岗位(工种)城镇职工待遇大体保持一致,甚至会超出城镇职工待遇水平。

  人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我市将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力度;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努力实现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发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信访、热线电话“四位一体”劳动保障监察作用,加大行政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恶意欠薪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坚决对一切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终结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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