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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力为40万农民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发布时间:2015/6/1 | 来源: | 点击次数:564

  我市共有农村人口40万余人,约占全市人口的69%,做好农村卫生工作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措施,有效巩固完善了农村卫生工作发展。

  科学规划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乡村医生。按照上级村卫生室服务覆盖每个行政村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基本达到每村一室的要求。2008年以后增设的村卫生室均达到省标准化卫生室的要求,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五室分开”,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在乡村医生的配备上,择优选用,原则按每千人配有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配备,偏远乡镇酌情增加人员。

  规范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目前,我市共有1004名在村卫生室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全部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其中,执业医师17名,助理执业医师32名,护士23名。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的知识更新。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推行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规范、统一管理。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省统一规划设置以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共有342所,药品全部通过省采购平台由所在卫生院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将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市卫计局制定下发了《昌邑市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农村划片、统筹规划、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指导服务团队—乡村医生—农村居民”的工作模式,扎实推进签约服务工作。卫计局将签约服务工作列入每季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机构评先、负责人任期考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居民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公示牌、宣传单页等资料,了解了签约服务模式以及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主动、自觉地接受签约服务,自愿选择签约村医。截至目前,全市共签约105331户,338491人,按服务人口数签约覆盖率为58.1%。

  扎实开展老年乡村医生身份和年龄认证工作。卫生计生、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方案》。卫生计生局专门成立了昌邑市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工作小组,为认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今年4月份以来,认证工作小组一直在各镇街区循环督导,确保认证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与数据真实无误,保障了老年乡村医生的权益,为基层医疗队伍的稳定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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