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昌邑山阳村
一位年仅17岁的女孩
爬上了开往新疆的卡车上
从此,她的青春年华
都撒在了戈壁滩上……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汉族军人不允许与少数民族妇女结婚”,婚姻问题成了部队官兵的难题。
不久,中央允许新疆军区从内地招收女青年参军,以解决大龄官兵婚姻问题。从此,便有了“八千鲁女嫁新疆”的说法。那些支援新疆的姑娘们,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洒在了那片亘古荒原上。
1952年6月15日,昌潍地委向各县(市)发出了《关于动员500名未婚女青年去新疆参加建设大西北的指示》,并成立了“动员妇女参加新疆建设委员会”。各县(市)也均成立了动员委员会。
经过动员,昌潍地区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533名,远远超出预定人数。经过严格审查和筛选,最终确定支疆建设妇女1402人。
于桂芹,1935年出生在昌邑山阳村,就在这最后选定的1402人当中,时年只有十七岁。
在进行了政治思想和民族政策的学习培训后,1952年8月16日,这1402名昌潍女青年登上了西行专列。
到达阿克苏,于桂芹被编入第一野战军步兵第五师,也就是现在的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
这些女兵的到来,为屯垦戍边部队增添了活力。但她们却没有居所,靠自己挖地窝子栖身。
到了巴楚,穿上期待已久的军装,但她们每天从事农垦工作,似乎与参军无关。
1953年5月,驻新疆部队分别整编为国防军和生产军。二、六、五军大部和二十二兵团全部编入生产部队,分别整编为10个农业师、1个建筑工程师、1个建筑工程处、1个运输处,共约10.55万人,担负屯垦戍边任务。
时间不长,因为国防四师女兵相对较多,无法安排,于桂芹自己申请回到生产部队,回到了农一师。
后来,生产部队撤出巴楚,于桂芹跟随部队,在阿克苏进行休整后,开赴沙井子。她随大家一起,在沙井子开荒造田,挖渠排碱,使曾经的不毛之变成了片片良田。
这些成绩的背后浸染着每一位兵团建设者的心血。夏日烈日炙烤,蚊虫叮咬,冬日寒风刺骨,冰封雪飘,艰苦的环境,繁重的劳动,考验着每一位军垦战士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