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件:1967年以工代工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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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张1967 年山东省昌邑县柳疃人民公社开具的水利工程出工任务结算单据,是人民公社时期集体劳动制度的实物见证。
1967 年 1 月,正是 “文革” 初期,全国仍在延续此前 “大搞农田水利” 的建设热潮。这张单据记录的是1966 年 10 月开始到次年元月19日结束邓家大队的出工情况。

柳疃公社地处潍河下游,地势低洼,历史上水涝灾害频发。1960 年代的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当地的粮食稳产。邓家大队参与的,大概率是潍河防洪、排涝河疏浚或峡山水库灌区配套工程,这些工程至今仍影响着柳疃镇的农田灌溉与防洪安全。

1967 年元月 19 日的落款,是文革初期农村集体劳动制度仍在有序运行的实物见证。它完整呈现了人民公社时期 “统一出工、统一记工、折算任务、凭证抵扣” 的完整流程,是研究集体劳动调配制度的绝佳标本。

它记录了邓家大队为地方水利建设付出的劳动,是村庄参与时代建设的直接物证,承载着一代人的集体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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