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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逃废债相关概念


发布时间:2017/12/20 | 点击:1270

  恶意逃废债行为是指债务人(含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全部或部分偿债能力,但拒不履行司法机关判决义务,造成金融单位现实或潜在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些不良企业主为达到逃废债的目的,违法手段和方式不断升级翻新:有的主张合同无效逃避担保责任,有的恶意伪造租赁合同对抗抵押权,甚至转移资产、转让股权、恶意赠与、低价贱卖等。 

  恶意逃废债现象增多,使不良贷款处置难度和压力加大,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对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带来严重影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持金融血脉的顺畅运行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大局。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决不能姑息,必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必须对恶意逃废债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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