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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华泽塑业制品有限公司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1 | 来源:柳疃镇 | 点击次数:876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昌邑滨海经济开发区柳疃工业园区昌隆路3号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单位:昌邑华泽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产再生塑料PP颗粒19800吨、再生塑料PE颗粒29700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6条生产线,计划于2018年6月底完成;二期18条生产线,计划于2019年6月底完成。 

  建设单位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 

   二、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位置和距离

  拟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1 

  1  项目附近敏感目标分布一览表 

  敏感保护目标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m 

  人数 

  徐家圈村 

  ESE 

  2563 

  430 

  新宅子村 

  ESE 

  2457 

  120 

  郭家庄村 

  SE 

  2523 

  380 

  马家庄村 

  SE 

  2380 

  290 

  北高村 

  SSW 

  2595 

  440 

  后青村 

  SW 

  1987 

  350 

  老官村 

  W 

  1312 

  350 

  谭家庄村 

  WNW 

  2151 

  290 

  灶户村 

  WNW 

  2423 

  270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排气筒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预测因子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说明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项目车间需要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因此,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合理,平面布置方案可行,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卫生防护距离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2、地表水 

  拟建项目外排废水进入柳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往堤河,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地下水 

  项目装置区地面做硬化处理,地下污水沟(池)等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在厂址处及地下水流向的上下游分别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跟踪监测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 

  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要求。本项目选址在工业区,周围200米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厂内应配套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落实三级防控体系,车间内设置一个消防器械,在厂区雨、污水总排口设置截止阀。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风险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五、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废气处理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柳疃家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部分进入柳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联合环境水务(昌邑)有限公司,以下均称为柳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柳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堤河 

  2、废气 

  拟建项目熔融及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采用“水喷淋+高压静电除尘+三级UV光解”的处理工艺,废气收集率约90%,颗粒物去除率90%以上,有机物去除率80%以上,本项目在每6条(12台造粒机)生产线造粒工序上方安设废气处理装置1套,项目共建设4套废气处理装置;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是废过滤网、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产生的污泥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过滤网收集后外售水喷淋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密闭、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墙壁吸音隔声、加强运行管理、采取适当的声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可达到显著的降噪效果。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工程选址符合项目区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项目设计上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思路,各种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得当,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具体、合理,具有实施上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气、废水的达标排放,对固废进行安全处置,能满足当地总量控制要求,满足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如实回答调查问卷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71121日至2017124日。 

  建设单位:昌邑华泽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人:黄宁波 电话:17753626858 

  环评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君   电话:0536-8529137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特此公示。 

  昌邑华泽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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