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组织实行网吧违法经营有奖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7/6/22 | 来源: | 点击次数:708
为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的积极性,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切实促进网吧业健康发展,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瞄准社会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入网吧这一热点问题,推出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有奖举报制度。
一、明确相关规定。举报范围为昌邑市域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需同时具备在昌邑市境内、违法行为成立、举报途径有效、举报内容齐全、举报线索为首次举报并经执法人员查实六要素,秉承实名、实事,同一问题奖励第一举报人和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三大原则,可给予举报人一次性200—500元现金奖励。
二、拓宽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地址、电子邮箱、办公地点等多种有效方式,并与市政务热线联动,组织专人接收、处理,确保市民举报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地回复。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通告》、在《潍坊日报· 今日昌邑》、微信公众号、网吧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公告,加大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力度,一方面,对网吧业主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文化市场监管中来,营造促进有奖举报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