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关于中考、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全市各单位、广大市民: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中考也将于6月11日至14日举行。为保证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排放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4日为全市高考、中考环境噪声特别控制时期,在这个时期内,环境噪声排放应达到如下要求:
1、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严禁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2、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产生噪声,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居民小区内不准在夜间开展广场舞、高音促销等活动。
3、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禁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4、中考、高考期间严禁在昌邑一中、文山中学考点和考生住宿酒店方圆5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商业营销和从事建设(装潢)施工作业。
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举报电话:0536-7190111。
三、市综合执法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和群众投诉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昌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昌邑市环境保护局
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