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龙池镇落实河长制促“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发布时间:2018/11/28 | 来源:龙池 | 点击次数:1112
今年以来,龙池镇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河流“八乱”问题清理,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一是加强领导,逐级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建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河长,各社区总支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河道流经村领导任分河长的组织体系,实行分段管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并纳入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工作推进。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通知单、微信公众号、告示牌、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沿河村民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河道环境整治的意识和热情,为下步清河行动开展奠定基础。三是严格整治,改善环境。按照河道长效管理以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的要求,结合“清河行动”,每周对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实行常态化保洁,重点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和养殖区排污的现象,确保河流水质和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结合“清河行动”,由镇河长办牵头组成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各村责任河段进行问题排查,对工作扎实、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村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慢、管理不到位的村进行全镇通报,并将督查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