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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5/25 | 来源: | 点击次数:837

  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工业集中供热,对电、热能进行节能研究、开发和利用的科技有限公司,富有丰富的行业和市场运作经验。公司通过专业节能技术和高科技节能产品,对锅炉燃烧系统进行全面设计、改良、施工以及调试,对锅炉运行控制模式进行优化等。目前,结合公司自身的节能技术、自主研发生产的节能产品以及多年的煤炭运营经验,已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友好业务合作关系,真正实现了节能降耗、节本增效之目的。

  随着柳疃项目区的发展和昌邑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建立,园区内工业企业的迅速增加,急需实现集中供暖,以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环境。集中供汽经济符合环保理念,是一个解决热源供应的最佳方案。在燃煤条件下,集中供热与分散供热相比,有明显优势:一是减少了烟囱的数量,便于烟气高空排放;二是大型锅炉热效率高,减少了燃料消耗,能配用脱硫除尘效率较高的设备,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另外,集中供热还减少了各企业锅炉房占地面积,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落户工业园区的项目均为用汽量较大的化工项目,供应蒸汽成为招商引资的必要配套条件之一。根据企业现状和发展规划以及柳疃项目区的发展情况,公司新上3台(21备)35t/h链条式锅炉对柳疃项目区进行集中供热,以保证工业园区对蒸汽的需求。

  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位于昌邑市柳疃项目区兴昌路,厂区东西宽190米,南北长278米,占地52820平方米。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是由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该项目实际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20104月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04月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以潍环审字〔201059号文进行了批复。前期项目建设3台锅炉(两用一备)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高60m的排气筒排放,并于20148月投入使用,但已不满足《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中关于燃煤锅炉烟气排放限值的要求。据此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20165月决定对厂区内的3台(两用一备)造锅炉烟气处理装置进行超低排放改,保留原有布袋除尘装置,拆除原有双碱法脱硫装置,新增湿式电除尘装置、SNCR+SCR脱硝装置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以保证达到相关超低排放标准的指标要求。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35t/h蒸汽锅炉(21备),炉内脱硝SNCR+SCR3台布袋除尘器,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湿电除尘,以及相应的化水车间、灰场和渣场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1709月,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201709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检查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70915-0916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在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和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一、项目工程概况

  1、厂区项目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35t/h蒸汽锅炉(21备),以及灰场、渣场和除尘脱硝脱硫设施等。具体验收情况见表2-2

  2-2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环评及验收情况

  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潍环审字[2010]59号),本项目正在进行验收

  2、本项目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几部分,项目基本情况见表2-3,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4,主要设备表见表2-5

  项目名称: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三班三运转,全年生产。全厂劳动定员共50人,共同负责厂内3台锅炉的运行维护。

  建设规模:335t/h蒸汽锅炉(21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2-3 本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建设项目名称

  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

  2

  建设单位名称

  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

  昌邑市柳疃工业区兴昌路

  4

  工程性质

  新建

  5

  建设规模

  3×35t/h蒸汽锅炉(21备),炉内脱硝SNCR+SCR3台布袋除尘器,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湿电除尘器,以及相应的化水车间、灰场和渣场等。

  6

  环评情况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2010

  7

  环评批复情况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环审字〔20105920100429

  8

  开工及建成时间

  20108月开工,20175月完工

  9

  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10

  工作制度

  三班三运转,全厂劳动定员共50人,共同负责厂内3台锅炉运行维护

  11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山东盛宝传热科技有限公司

  12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山东盛宝传热科技有限公司

  13

   

  二、环境管理调查

  1园区规划环评及项目产业定位核查

  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项目区,是为加快昌北经济区开发而设立的专业园区。园区规划面积70平方公里,柳疃项目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引进化工、医药、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本次验收的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即位于柳疃项目区内,伴随多家企业在园区内建成投产,开发区内工业用汽需求量急剧上升,项目周边以前工业锅炉台数多,容量小,布点分散,且能耗大、效率低、污染严重。本项目建成后,取代供汽范围的的多台小吨位锅炉,为下游企业提供生产保证的同时,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需要。

  2、环保机构设置和环保管理制度检查

  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设有安环部负责全厂环保工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完善环保制度,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环保组织机构及职责、环保技术监督、环境监测、技术管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3、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应急物资检查

  3.1 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本项目针对环评设计中提出的事故源制定了《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7CYII2015008。该文件内容主要包括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分析、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措施、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三、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批复主要内容

  建设(安装)情况

  结论

  1.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锅炉排水和冷却水排入训话水池循环利用;化学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大部分用于喷灰、冲渣、地坪冲洗、喷煤等,剩余部分废水与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昌邑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在昌邑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正常运转并能接纳该项目废水前,项目废水的排放应确保达到《山东省半岛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中二级标准;在昌邑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正常运转并能接纳该项目废水后,废水的排放应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3082-1999)和昌邑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化水车间钠离子软化水设施浓水、锅炉排污水、除尘器除尘浆液、脱硫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及其他工业废水主要用于燃煤拌湿,部分回用做脱硫浆液制备用水、灰库喷水、炉渣喷水、路面抑尘用水等。剩余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质满足现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1962-2015)标准限值要求和污水厂接收水质要求。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办公区及周边硬化路面雨水收集后排入厂区东侧,其它厂区地面雨水漫流。

  落实

  2.本项目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双碱脱硫设施对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进行除尘脱硫处理,处理后的烟气通过60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的排放应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表2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煤炭输送过程、粉煤灰输送至灰仓过程等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特别是对煤场、干煤棚、输煤系统、灰仓和临时灰渣场等场所采取配置除尘器、喷水系统等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锅炉燃烧废气经炉内SNCR+SCR脱硝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后,经湿电除尘器后通过60米高烟囱排放,监测数据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炉灰通过气力除灰。煤场、渣场、灰场定时进行喷水,煤场全覆盖,设置防风抑尘网,以此降低无组织排放。检测数据显示,验收检测期间无组织排放污染福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

  3.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注意防噪声间距,噪声源集中布置,尽量远离办公区。锅炉风机安装在室内,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有消声器,锅炉排放口、安全阀、吹管口加装消声器,采取减振、隔声、吸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企业在平面布置上将噪声源尽量远离了厂界,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通过采用减震隔声措施进行消声处理。监测数据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批复标准要求。

  落实

  4项目产生的锅炉灰渣和脱硫副产物硫酸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建有灰仓和灰渣场,全部外运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得排放

  1.锅炉灰渣、煤渣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委托给个体商户进行处置;

  2.脱硫石膏委托给潍坊闽新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

  落实

  5.落实废水收集、输运、处理场所和煤场、灰渣场等场所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根据施工单位出具的说明,厂内蓄水池、回用水池、渣场、煤场均已做硬化防渗处理。

  落实

  6.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

  配备了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外排烟气中SO2NOX及烟尘的排放情况。暂无对废水和噪声的监测能力。

  部分落实

  7.本项目确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50m,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未建设居住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落实

  8.该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潍坊市环保局《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对该项目的总量确认书中认定的范围内。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数据,结合项目年运行时间,本项目排放的SO27.76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要求;NOx、烟尘的核算总量分别的核算总量为56.76t/a4.22t/a本项目废水COD的总量为0.74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要求,氨氮的总量为0.074t/a

  落实

  四、结论与建议

  1、工程基本情况

  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位于昌邑市柳疃项目区兴昌路,厂区东西宽190米,南北长278米,占地52820平方米。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是由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该项目实际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本次验收项目为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3×35t/h蒸汽锅炉(21备),炉内脱硝SNCR+SCR3台布袋除尘器,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湿电除尘器,以及相应的化水车间、灰场和渣场等。

  20104月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昌邑市柳疃项目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4月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以潍环审字〔201059号文进行了批复。

  2、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并进行了优化,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3、验收结论

  3.1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蒸汽负荷均能够满足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3.2废气

  综上所述监测期间,2#3#锅炉总排口监测结果中的烟尘、SO2NOx的最大折算浓度分别为8mg/m313mg/m393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2 重点控制区及第2号修改单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最大浓度分别为0.0223mg/m31级,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中表3限值要求。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氨0.374 kg/h,能够满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中的限值要求。锅炉废气脱硫效率在97.5-98.2%之间,除尘效率在99.69-99.82%之间,满足环评批复中脱硫效率不低于85%,除尘效率不低于96%的要求。

  厂界下风向无组织监测因子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634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浓度值为0.085 mg/m3,能够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氨的最大浓度值为0.69mg/m3,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无组织监控浓度氨1.5mg/m3限值要求。

  3.3废水

  本公司废水主要均用于地坪冲洗、燃煤拌湿和灰渣场抑尘,剩余部分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验收期间废水未外排。监测指标中pH值范围为6.55~6.72,各项水质指标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CODcr 167 mg/LBOD5 60.1 mg/L、氨氮9.25 mg/L、石油类未检出、SS 127 mg/L、总磷0.24 mg/L、全盐量1.91×103,能够满足参考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中pH 6.5-9.5 CODcr 500 mg/LBOD5 350 mg/L、氨氮45 mg/L、石油类15 mg/LSS 400 mg/L、总磷8 mg/L的限值要求。

  3.4噪声

  综上所述,厂区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6-57.1dB(A)之间,满足3类功能区厂界噪声昼间小于65dB(A)的标准要求。厂区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夜间噪声值在49.2-54.1dB(A)之间,满足3类功能区厂界噪声昼间小于55dB(A)的标准要求。。

  3.5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运行产生的炉渣、粉煤灰,脱硫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石膏,以及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炉灰、炉渣分别运至灰场、渣场暂存;目前脱硫石膏暂存在石膏库暂存,并及时清运,炉灰、炉渣委托个人商户进行处理,脱硫石膏均委托给潍坊闽新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

  3.6总量核算

  综上所述,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数据,结合项目年运行时间,本项目排放的SO27.76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要求;NOx、烟尘的核算总量分别的核算总量为56.76t/a4.22t/a本项目废水COD的总量为0.74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要求,氨氮的总量为0.074t/a

  3.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风险为锅炉脱硝过程中用的氨水,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泄露、火灾和爆炸风险。

  氨水罐区附近安装泄露喷淋设施,企业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氨水罐区管理制度》、《氨水卸车作业规定》等,对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装卸、搬运进行了规定,并设置警示牌、氨水职业病告知牌,对氨水危险特性进行警示告知。事故浆液池当做事故水池使用,事故状态下石灰浆液排入事故浆液池。在雨水和污水总排口设置了切断装置。

  本项目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707CYII2015008。储备了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防火服等应急救援物资,并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8公众调查

  本次验收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被调查者中有100%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表示满意,无不满意答卷。

  4、验收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运行记录,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2)建议企业加强灰渣场、煤场储存场所密封管理,进一步做好防渗工作;

  (3)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测计划;

  4)进一步落实并完善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

  5按时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并在环保局进行备案;进一步加强各类风险源的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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