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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8/6/22 12:01:46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743
    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特困供养人员救助75%,2万元封顶;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70%,1.5万元封顶。

    其他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万元的部分,低收入家庭救助50%,1.2万元封顶;因病致贫家庭救助40%,1万元封顶。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年救助封顶2万元。

一、办理业务需准备的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

3.住院发票(原件)、城乡居民医疗结算单、住院病案首页(门诊救助的需门诊病历)、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需提供自申请日期之前一年的收入证明、农业银行卡。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各镇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整理相关材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经公示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市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复查核实,必要时开展入户调查,并经城乡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核对后进行审批。

办理地点:各镇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主管科室: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电话:0536-7122301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昌邑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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