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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乡韵?乡土情”摄影大展开始征稿


发布时间:2017/3/5 20:00:58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546


    为进一步推动龙池文化旅游建设,定于2017昌邑市第二届乡村旅游节暨第二届龙乡文化节期间,由昌邑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昌邑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山东龙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龙乡韵?乡土情”摄影大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龙池镇人民政府  昌邑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龙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围绕“龙乡韵?乡土情”这一主题,通过摄影视角聚焦龙池的新发展、新变化、新风貌,宣传推介龙池文化旅游齐国盐都、孙膑采地、齐西古村、红色马渠“四大名片”,进一步提升龙乡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作品征集范围
1、参与人员: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作品必须取材拍摄于昌邑市龙池镇境内,以单照或者组照的形式参赛,内容包括: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俗风情、建筑古迹、旅游景点、生产生活、文化传承等。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将从参赛作品中选择88幅参加展览,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1名,   奖金各1000元
银奖2名,   奖金各800元
铜奖5名,   奖金各500元
佳作奖20名,奖金各200元
 五、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及投稿方式
1.活动时间:作品征集时间于2017年3月1日至5月20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投稿方式:本次大展投稿同时接受纸质照片和电子文件投稿。纸质照片要求7英寸(18X13)cm,宽画幅不超过10英寸(25X20)cm,照片背面注明标题姓名。电子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照片规格不小于3MB,每幅作品用“标题+作者姓名+电话”命名。
纸质照片投送昌邑市摄影家协会;电子文件投邮箱:sdcysx@126.com
联系人:郝 岩   联系电话:13964663913     7198796
    (二)作品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电子文件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纸质作品正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2.作品提交纸质照片和电子文件,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用透明胶带按循序粘贴在一起。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投稿作品可进行适度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及适度裁剪等),但不允许进行图像增减、合成或局部消色。作品不得加框、签名、水印、装饰等。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龙乡文化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6.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入选奖展出。铜奖以上作品的作者不能重复获奖。
    7.获奖作品在梦幻花海农业生态观光园展出。
六、组织保障
    为保障整个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对主办单位职责作如下分工:龙池镇人民政府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昌邑市摄影家协会负责消息发布与报道以及摄影参赛人员的组织,作品评选由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共同负责。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邑市摄影家协会,由郝岩同志负责具体联络。
七、其他事项
    (一)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二)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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