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之窗 - 天南地北昌邑人

12月起举报酒驾最高奖励千元


发布时间:2016/11/3 1:43:58 | 来源: 昌邑之窗 | 点击:808
    山东省公安厅消息,从12月1日起,举报交通肇事逃逸,客车、校车超员,酒驾、醉驾、毒驾及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信息核实后可获得50元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为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山东省公安、财政部门日前正式出台该奖励办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举报人的举报后,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处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若接到举报却未及时处理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题:山东下月起举报酒驾最高奖千元 按属地管辖处理——来源:中国山东网-新华网)

备注:本站所有数据均汇集自互联网并标注出处,仅作传播昌邑文化、分享地方特色作用。所有图文与本站无关,如有冒犯,可联系站长删除。
版权所有:南地北昌邑人 数据镜像:追梦阳光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作信息分享作用,不代表本站认可该立场。如有异议,可以联系本站邮箱me(AT)zdme.cn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