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之窗 - 天南地北昌邑人

潍坊物业新规:电梯广告小区停车收益归业主所有


发布时间:2016/6/17 17:25:12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463


近期,潍坊市物业主管部门将统一制定出台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及评标规则等一系列示范文本,并推广应用。从此,潍坊地区物业运营“游戏规则”统一化、标准化,将有效化解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在近日举行的《潍坊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潍坊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筛查,对资质状况已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予以降低或注销资质;对于无业绩、无人员、无办公场所的“三无”企业直接予以注销。


对于业主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公共部位收益的问题,比如电梯广告和临时停车收费,在该次会议上进行了明确说明,此类公共收益去掉服务费用之后,应该归所有业主所有,并且必须公示。


       在近期举行的《潍坊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潍坊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筛查,对资质状况已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予以降低或注销资质;对于无业绩、无人员、无办公场所的“三无”企业直接予以注销。


对于业主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公共部位收益的问题,比如电梯广告和临时停车收费,在该次会议上进行了明确说明,此类公共收益去掉服务费用之后,应该归所有业主所有,并且必须公示。


版权所有:南地北昌邑人 数据镜像:追梦阳光动力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作信息分享作用,不代表本站认可该立场。如有异议,可以联系本站邮箱。me(AT)dongsk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