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通报5起扶贫腐败问题 昌邑3人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6/5/19 21:22:43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457
近日,潍坊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其中昌邑三人受到违纪处分。 昌邑市奎聚街道草庵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文川等在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中,挪用238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支付餐费、礼品费,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800元。2016年2月、3月,杨文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主任张胜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全明(时任村委委员)受到撤销党支部副书记处分,并分别收缴违纪所得。 寿光市住建局乡村规划建设科原科长孙元宝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工作中,对申报的农村危房改造户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实地复核,未组织人员进行危房鉴定,致使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套取。2016年1月,孙元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临朐县寺头镇洛庄村未将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助资金全额发放给本村低保对象,将6700元低保救助资金挪作他用。2016年4月,该村负责人王孔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丘市水利局移民办规划安置科科长孙振在移民资金项目修建硬化路结算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混凝土路面审计工程量高于实际工程量,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6年1月,孙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潍城区望留街道民政办副主任王素贞在任职期间,对村民低保申请材料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通过审批,2015年10月,王素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