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首届“龙乡文化”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龙池镇位于昌邑市西北部,历史悠久,文化璀璨。龙池属革命老区,抗日解放战争时期,是著名的“渤海红色走廊”。龙池镇传统文化底蕴丰厚,境内有商周时期的鄑邑故城遗址,在其周边发现周代盐业生产遗址,曾是战国著名军事家孙膑的封地,孙膑演旨烧大牛已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龙池民间剪纸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龙池年俗、龙池制盐是潍坊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该镇党委政府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坚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用文化包装旅游,用旅游承载文化,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启动了龙乡水韵、千年古村文化旅游项目。为进一步推动龙池文化旅游建设,定于“2016首届古村旅游大会暨首届龙乡文化节”期间,由昌邑市政协书画联谊会联合昌邑市文联、中共龙池镇委、龙池镇人民政府、昌邑市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2016首届龙乡文化摄影大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昌邑市政协书画联谊会
昌邑市文联
中共龙池镇委、龙池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昌邑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媒体: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
潍坊日报·今日昌邑
昌邑之窗
二、征稿内容
通过摄影艺术视角,将龙池的历史文化与现实发展连接起来,内容包含:建筑古迹(齐西古村落)、孙膑崇拜、民间祭祀、民间剪纸、龙池制盐、龙乡水韵、红色文化、名人文化、乡风民俗、乡村旅游、百姓生活、自然景观、社会发展等多个方面,全面彰显革命老区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人文魅力,作品需兼具时代感与观赏性。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取材拍摄于龙池镇境内,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接受单幅与组照(组照4-6幅按一件计算,背面用透明胶带按顺序排列)。
(二)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
(三)纸质照片和电子文件同时投送。纸质照片:投稿作品规格一律为七英寸(长方形长边为17.8cm,正方形边长为12.7cm,宽画幅长边为25cm)。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要装裱。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小于3M。
(四)纸质投稿作品背面均需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及拍摄对象的有关背景情况简介;不得将作者及作品信息标注在作品正面。电子文件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标注文件名,组照表明循序。
(五)投稿作品须保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四、奖项设置(入展100幅)
金奖:(1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银奖:(2件)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铜奖:(5件)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佳作奖:(20件)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五、有关说明
(一)对不按上述规格、规定送交的作品不予参评;
(二)铜奖以上作品的作者不能重复获奖。对拟入选作品分别在《山东摄影网潍坊专区昌邑板块》和《昌邑之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如违反《征稿启事》规定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对所有入选作品,如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致主办方无法联络入选者,或作者未及时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入选作品电子文件寄送到达,主办方将视为其主动放弃入选资格。
(时)投送作品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投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五)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摄影作品集(收藏、商业用途除外)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六)本次大展的所有入选作品由昌邑市政协书画联谊会和中共龙池镇委、龙池镇人民政府以及昌邑市摄影家协会共同颁发入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昌邑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
(七)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启事所有规定;
(八)本大展解释权归大展主办方。
六、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 月 20 日截稿
七、寄送稿件地址
纸质照片投送:
1、昌邑市政协书画联谊会,地址:昌邑市平安街1617号十楼1019室,邮政编码:261300。联系人:王秀凤电话:0536——7198301
2、昌邑市文强摄影社,地址:昌邑市利民街605号,
联系人:郝 岩 电话:0536——7198796
投稿注明“龙乡文化”摄影展稿件。
电子文件投送:cyzxwjw@163.com.
八、展览
2016年4月“2016首届古村旅游大会暨首届龙乡文化节”期间,在龙池镇齐西村旅游景区古村落院内举办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