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城华府变更规划不公示 业主车位缩水
发布时间:2015/8/18 18:52:48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448
家住昌邑的刘先生今年6月份在在昌邑市文昌路与育新街交汇处的颐城华府选购了一套房子,并同时选定了一个较为宽敞的车位,缴纳2万元选房保证金并签定了选房协议。“当时觉着很宽敞才选了这个车位。”刘先生介绍说,选房当天,他拿着车位规划图到地下车库选了个车位。在挑选的过程中发现有两根柱子之间约7.5米的距离内只规划了两个停车位,他当时还咨询了销售人员,对方表示会按照规划图来,刘先生也就选定了这个车位,并且写到了选房协议中。等到交后续房款的时候却发现同样空间内两个车位变成了三个。
在刘先生出示的颐城华府住宅选房协议中,除了标明了认购户别、储藏室编号之外还标明了车位编号,但并没有像前两项一样标明面积和单价,签署选房协议之后,刘先生缴纳了两万块钱的选房金。
等到7月份的时候,刘先生接到电话通知,让他去缴纳车位款项,等他到了的时候却发现规划图改变了,原来两个车位的空间变成了三个车位。刘先生拿出前后两次规划图,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原来在这里的两个停车位增加到了三个,而在停车场其他位置上也增加了一些车位,车位由237增加到了255个。
对于刘先生的说法,颐城华府售楼处一位负责人承认车位规划上有了变化,但表示这不影响购买者的正常使用,属于正当的变更。开发商在业主选完房后又改变规划,连直接关联业主都未获通知,更不用说小区其他业主了,不知该规划的流程是如何走下来的,是否合法。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他认为选房协议无效的前提是正式合同与选房协议没有冲突,选房协议中有明确的车位编号,购房合同中没有完全覆盖车位问题,那就应该按照之前的选房协议来。开发商变更规划,需要提前取得业主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