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关于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许可
发布时间:2015/1/10 11:36:22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500
一、事项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许可
二、设立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
三、程序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9号令)
《山东省施放气球作业申请与审批管理办法(暂行)》(鲁气办发【2003】73号)
四、申报材料
材料齐全,申报材料属实
五、办理条件
1、携带《山东省施放气球资质证》副本;
2、用户委托施放气球的书面依据(合同)复印件(A4纸型大小)2份;
3、填写《山东省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2份。将二、三项装订,一份存施放所在地负责审批的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一份留施放气球作业单位。
六、审查步骤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审批
七、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昌邑市气象局
窗口电话:7012928 投诉电话:721990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许可
二、设立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
三、程序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9号令)
《山东省施放气球作业申请与审批管理办法(暂行)》(鲁气办发【2003】73号)
四、申报材料
材料齐全,申报材料属实
五、办理条件
1、携带《山东省施放气球资质证》副本;
2、用户委托施放气球的书面依据(合同)复印件(A4纸型大小)2份;
3、填写《山东省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2份。将二、三项装订,一份存施放所在地负责审批的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一份留施放气球作业单位。
六、审查步骤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审批
七、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昌邑市气象局
窗口电话:7012928 投诉电话:721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