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
发布时间:2014/5/25 6:56:49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595
今年五月,在北京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论坛暨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镇)成果发布会上,昌邑市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是潍坊市唯一入选的县市区。
近年来,昌邑以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为契机,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倡树文明风尚,城乡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中国北方林木养生名城”、首批“乡村文明行动省级示范市”、“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市”等称号。
目前,我市共完成成片造林38.4万亩,绿化苗木11.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6.8%;创建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镇、社区16个,6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
近年来,昌邑以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为契机,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倡树文明风尚,城乡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中国北方林木养生名城”、首批“乡村文明行动省级示范市”、“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市”等称号。
目前,我市共完成成片造林38.4万亩,绿化苗木11.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6.8%;创建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镇、社区16个,6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