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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邑市歌歌词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4/4/24 4:47:33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559

昌邑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渤海莱州湾南岸,东与烟台、青岛毗邻,西与国际风筝都潍坊市区接壤,是国务院确定的沿海对外开放城市。昌邑古称鄑邑、都昌,秦朝设县,宋初定名。春秋战国时为孙膑封地、晏子食邑,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建制沿革历史。是著名的“中国丝绸之乡”、“华侨之乡”、“中国溴?盐之乡”,先后荣获 “中国超纤产业基地”、“中国北方绿化苗木基地”、“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等荣誉称号。

在新形势下,城市形象和城市影响力已成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扩大昌邑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昌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昌邑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昌邑市市歌歌词。其目的就是唤起市民的城市形象意识,通过广大群众的参与,高度概括昌邑城市内涵、文化特质、经济特征,定位昌邑城市总体特征和鲜明形象,增强广大市民对昌邑城市的认同和归属感,增强广大市民建设城市美好家园的自豪感和自觉性,为昌邑的城市形象宣传提供智力支持和动力源泉。不断塑造与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昌邑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彰显昌邑的辉煌巨变。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4月23 日——5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歌唱昌邑要主题鲜明,充分体现昌邑市的人文精神,贴近生活,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歌词优美,易于传唱,易于普及,形式不限。

    (二)作品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专业和业余词作者均可参加。

    (三)投搞要求:
    1、应征作者须提交歌词一式十份,并提供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作品评选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颁发奖金及证书。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优秀奖4名,奖金200元。

四、征集方式

  书信来稿:来信寄昌邑市天水路79号,中共昌邑市委宣传部文联,邮编:261300,并在信封注明“昌邑市市歌歌词征集”字样。咨询电话:0536-7211630;联系人:刘启政。
  电子邮件:cywl7212012 @163.com,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昌邑市市歌歌词征集”字样。

五、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昌邑市委宣传部所有。
  2、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昌邑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昌邑市委宣传部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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