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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30日起开始办理


发布时间:2019/8/5 | 来源: | 点击次数:325

  昌邑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于7月30日正式启动  

  一、贷款政策(一)贷款额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支付,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负担。(二)贷款期限:不短于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三)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其他监护人情况年龄必须在25-60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办理时间:7月30日至9月12日。 

  三、办理地点: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10楼1010综合办公室(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潍坊市工业学校南门西邻办公大楼)。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并导出纸质申请表。 

  (二)现场审核: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10楼1010综合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及办理。 

  1.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续贷学生只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即可。 

  2.提交:学生本人签字承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签订合同。审核材料通过,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打印纸质合同和受理证明。学生把受理证明交给高校,高校在10月10日之前录入回执校验码。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电话:0536-7199182。开行服务热线:95593 。 

  温馨提示 1.无论是首贷还是续贷,今年都不需要在申请上盖章;2.续贷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两方中任一方(携带2019年的申请表和本人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来现场办理助学贷款即可;3.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电话号码和住址若有变化,须及时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QQ号、微信号都要填,地址须详细;4.昌邑籍学生只能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领取受理证明,而不是在高校;5.若有升学、退学、休学等特殊情况,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来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信息变更;6.学生若本专科毕业后未继续升学,则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己负担贷款利息,请在每年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是9月20日之前)一定及时还款(把钱足额打入贷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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