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国土面积两成为湿地
发布时间:2014/2/14 7:16:18 |
来源:
昌邑之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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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湿地资源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市林业局分别从制定详实规划、加强保护力度、严查违法行为等方面多举措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建立了湿地资源档案,全面掌握本市湿地资源现状以及保护管理情况,对不同湿地分别提出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措施。还建立了昌邑市潍水湿地公园和山东昌邑海滨国家级湿地公园,实施沿海防护林建设、生态林场等绿化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随意侵占、开发湿地的行为,同时和园林、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设立湿地保护举报电话,加大打击破坏湿地行为的力度,促进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
昌邑共有湿地面积33838.63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21.7%。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共12651.03公顷,占湿地总面积37.4%,河流湿地3581.26公顷,占湿地总面积10.6%,沼泽湿地总面积235.5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0.7%,人工湿地17370.8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51.3%。湿地区内分布有水生动物类、鸟类、两栖类、爬行动物类、兽类及陆生节肢动物类等野生动植物类型,总种数超过1500多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7种,山东省重点保护动物5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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