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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17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7/18 10:18:39 | 来源:昌邑之窗 | 点击次数:860
        2013年7月15日,昌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周娟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加快滨海开发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实施蓝黄战略加快推进滨海开发的决议》。 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体人民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深入实施蓝黄战略、加快推进滨海开发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生态文明为主旨,努力在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功能配套、推动产业聚集、产城一体发展、促进生态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提供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在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 要组织好所在单位的学习活动,特别是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真正取得实际效果。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滨海开发推进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贯彻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实施蓝黄战略加快推进滨海开发的决议》,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滨海发展大局,全力支持和促进滨海开发。 要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抓住滨海开发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督促抓好落实。 要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为加快推进滨海开发提供有力地组织保证。 要对滨海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和有执法职能的有关单位进行评议,督促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委室要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建议意见,为市委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可靠依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庞明庆,副主任董凤杰、戚风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于冬菊,市法院院长王振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杰,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区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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