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人社所、各企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5号)翻印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