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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1 | 来源: | 点击次数:12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和《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等有关法规,现对我市2020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网上兵役登记对象。凡户籍在本市,2020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或本人自愿且12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男性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应届男性毕业生,均应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初中毕业生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大学在校生22周岁(含)以内,大专、本科毕业生在24周岁(含)以内,往年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男青年必须进行补登。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男青年,应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有参军意愿的,核验后直接应征报名。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兵役登记时间为2020110日至630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110日至228日,31日至630日每周三受理兵役登记);原则上我市18岁(2002年出生的)男性适龄青年1月底前必须完成兵役登记。登记地点为各镇街区武装部设立的兵役登记站。

  三、登记程序。适龄青年本人或委托亲属登录全国征兵网,从点选兵役登记窗口开始,按步骤、提示进行兵役登记(有参军意愿的可选应征报名),并持网上下载打印好的《男性应征公民登记/应征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登记/应征报名表》。

  四、责任追究。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登记的男性适龄公民,须向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区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所在地武装部对其进行兵役法规教育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不参加当年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宣传,咨询电话:72165817213881

  

  昌邑市人民政府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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