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餐饮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30 | 来源: | 点击次数:1384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务日趋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1月29日起全市各餐饮经营单位(包括网络经营平台)暂停营业,直到疫情结束。因防疫工作需要必须营业的大型宾馆,须严格按要求设置防疫防护设施并经批准后方可营业。各镇街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二、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各经营场所每天要使用84消毒液等按照规定比例配比消毒液对台面、地面进行擦拭消毒,定期开窗通风。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四、各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外来员工的登记汇报、体温检测、观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有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商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切实做好落实。对拒不执行的单位,一律依法立案查处。
昌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