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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2/2 | 来源: | 点击次数:151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不断接到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纷纷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互助精神。为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昌邑市慈善总会
1.社会捐款
户名:昌邑市慈善总会
账号:1607005109200116130
开户行:工商银行昌邑市支行
捐赠资金请备注“疫情防控”字样。若定向捐赠武汉等地区,请备注“定向捐赠武汉疫情防控”字样。
2.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0536-7212444  7118387
接收地址:昌邑市交通街68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E座)
接收电话:0536-7212444  19862689316(姜淑媛)
(二)昌邑市红十字会
物资捐赠接收地址:昌邑市交通街68号昌邑市卫生健康局13楼
咨询电话:0536-5590079   13780828292(于素娟)
二、第一批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
(一)医用防护物资
1.防护服:符合GB19083-2010标准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3.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4.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
(二)其它非医用防护物资
疫情防控基本防护用具和消毒用品。

现阶段暂不接收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除定向捐赠的外,由昌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2.募集善款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 (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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