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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6/1 | 来源: | 点击次数:1021
 

 

根据《昌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进入体检人员于62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填好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体检信息表》(附件2,贴好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有项目均如实填写)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奎聚路151号)办公楼前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共计36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当日由体检医院收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2、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如在月经期,请在血、尿抽样处告知工作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需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信息表

 

                     昌邑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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