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盐业的起源与发展
昌邑盐业,历史悠久。春秋时期,为齐国都昌,从管仲相齐,大兴渔盐之利,迄今已有2600多年的历史。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汉武帝时,在全国产盐多的地方设盐官,都昌(今昌邑)是当时全国设盐官的34县之一,勤劳的沿海盐民,一代一代的在这荒漠的海滩煮海作盐。春秋时期,多用青铜煮锅,汉以后,多用铁器煎煮,清代为煎晒兼制。
1730年(清雍正八年),昌邑盐区分属东西两部管理,利渔盐场西属官台(原寿光县)场,灶户和廒里两盐滩东属西由(掖县)场。1754年(清乾隆十九年),山东盐运司滨乐分司在县城西北约20公里处瓦城村,设富国场公署,大使李昱,下辖利渔、榆英、黄埠3社滩。当时富国场有煮锅93面。制作方法是,在海堤之内淋卤,潮水不到时,便在海滩刮碱淋卤。取卤时,堆土为阜,高1.3米,平顶为牢,围一小墙,在靠池的一面,开一出口,聚碱土于牢中,用水淋,流入池内即成。测试卤水的方法,过去多用石莲子试卤,因猝不易得,所以改用煮熟大豆,较前更方便。豆如沉下,则证明无卤;豆浮于中,卤只半数;豆浮于上,则证明达到标准。富国场,一般在秋后草收时安锅开煎,一昼夜煎盐六锅,可得盐600斤,费草约800斤。至清末,由原煎晒兼制改为全部晒制。昌邑县廒里村的盐民即在村东的碱河岸边,将落潮后存留在低凹处的海水利用起来,就地挖沟整地,摸索晒盐。尤其通过学习土山晒盐之法,当地盐民认识到,晒制盐斤,可取天地自然之利,较之煎盐事半功倍,人共趋之,富裕灶户便纷纷开滩晒制。在近海碱滩掘井,井口周长一般40米左右,井深到泉之后,再挖一米多,将井下部内壁及底部,用藁秸围好垫平,渗集卤水。井上畔开五圈,圈外开四池,四池的面积为1市亩,各深0.33米,池呈正方形。将池底整平用碌碡压实,待土脉凝固无破裂地方时,由二人分立井上,用柳头戽水于圈,渐日成卤晒制取盐。在操作方法上大部采用“勤跑薄晒”和“老浅短”(即老卤结晶、浅卤结晶、短期结晶)老一套生产工艺,原盐质次量低。生产工具主要有:闸板、大扒、水斗、木杠、大筐、石磙、木锨等,制盐全靠笨重的体力劳动,条件艰苦,生活更是难以维继,当时盐工们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天雨盐丁愁,天晴盐丁苦。烈日往来盐池中,赤脚蓬头衣衬褴褛。斥卤满地踏霜花,卤气侵肌裂满肤。晒盐朝出暮始归,归来老屋空环堵。破釜渔泔炊砺房,更采枯蓬带根煮。糠秕野菜来充饥,食罢相看泪如雨”。由此看出当时盐工生活的悲惨之极。
因为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历代王朝,无不重视盐政。春秋时期,管仲相齐,创官山海之策,行专卖之制。西汉武帝时,―切产盐,全归官卖。东汉时,废除专卖,改为征税。自汉之后,盐法虽有变更,总不外专卖与征税两种。雍正八年,山东的登、莱、青三州(昌邑属莱州)附近盐场,私盐充斥,无商承运,因将商名革除,听民领票自行运销,应征课额,推归地粮带征。民国初年,省自为政,形同割据,枭贩活跃,较晚清尤甚。1913年(民国二年)1月,袁世凯以办理善后为名,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大借款,恢复盐税制。至1931年(民国二十年),立法院通过新盐法,规定“盐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无论何人不得垄断”。引商、包商、官运、官销一律废止,场产管理更为严格。清代政府设户部管盐,山东盐政归巡抚管理。民国时期,曾颁发“制盐许可证”,无证者,不得随便开滩晒盐,凡经许可开垦的盐滩,要照章纳税,滩地可以自由买卖。清代熟滩一副,一般价值四百千文,民国时期,每副滩价值银元二百元。盐滩的买卖契约,要经省盐务部门办理税契才能生效,如有犯私盐者,处罚极其严厉,据清嘉庆十三年《新修山东盐法志》载“凡买食私盐者杖一百因而货卖者杖一百徒三年”。
盐的销售,历代政府都设置专门机构管理,清代山东盐运使下设胶莱、滨乐两个分司,昌邑富国场盐的运销,由滨乐分司具体掌管,在雒口设批验所,有盐垣存放,由此集散,由户部发票引到县,县知事管理分配至各乡约,由乡约转发给附近盐商贩,持票到盐滩买盐,康熙年间发票2856张,雍正七年奉旨增票1000张。每票配盐225斤。盐场付盐后,在票上截角验放,盐与票不能分离。卖完之后,再截角解户部查销。中华民国成立前,昌邑县议事会与参事会积极革除社会恶习和旧政积弊,通过了三条议案:一、戒鸦片、禁赌博;二、取消盐场官吏对农民到场买盐、贩盐额外加税的陋规;三、取消县衙差役传人、过堂的一切非法勒索。遭到地方豪绅梁怀思、夏俊魁与本县已卸任的千总武官许殿奎(经营烟馆赌局)等反对,他们煸动县衙差役,各持凶器,于7月2日突然袭击两会,见人便杀,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惨案,死难者27人。本案事后虽然作了处理,但新政因此中断。当时,在盐的运销上废除随粮带征盐课办法,改为就场征税,山东民运18县,每100斤盐税率六角,属东岸轻税自由贸易区,昌邑为其之一,可在18县内运销。滩户晒出的盐斤,均归垣集坨封存,有盐警护守,由验放处放销,轮流指定滩户卖盐,原盐卖出后,再付滩户工本费。原盐运销前必须办好征税手续和放盐手续,以备查考,滩户将盐坨封好,并由盐警监视商贩离开盐滩,以防偷漏。1930年(民国十九年),利渔盐民为保卫盐滩以徐清政为首组织“黄纱会”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次年3月,利渔盐民派代表到山东省府请求正式复滩,经省主席韩复榘批准,设立莱州府昌邑县利渔验放处。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冬,日本侵略军占领潍县后,国民党昌邑县长刘毓章弃城逃跑,驻在本县各地的盐警队均自动撤走,其中渔尔堡盐所为群众捣毁。次年4月,在中共鲁东工委书记季方华的主持下,在昌邑沿海一带,建立了瓦城、东冢两个区委,开始在盐民中发动组织民族抗日先锋队,并在利渔、灶户、渔尔堡播下党的种子。1945年,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全国解放后,原盐实行轻税倾销政策。抗战时期,由于对敌战区采取封锁政策,根据地军民曾利用盐这一战略物资与敌人开展了经济斗争,发挥了很大作用。1948年7月,利渔盐民在我西海专属工商局支持下,共推王长林、王永德、孙云令等去潍县城开设盐店,运销积存盐斤,缓解了当时盐民生活困境。当时全县共有盐滩167副,亩产只有1吨多盐,年产量不足6000吨。这些盐滩还是比较零散的古老小滩池,大部分是四五户合晒一副滩,每户1股,有人的出人,无人的雇工。地富滩只有八副,占总滩数的5.8%,他们全是雇佣农民晒盐。那时的盐民仍是以农为主,晒盐为副,春晒秋停,亦农亦盐,有时捕鱼,有时拾草,农盐渔结合。
新中国成立后,昌邑盐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49年底,政务院召开了全国首届盐务会议,确定的盐业方针是:“公私兼制,按销定产,提高质量,减低成本”。规定凡产盐集中,便于管理,成本低,质量高,运输便利的盐场,应增加投资,改进设备,加以恢复与发展。但为当地居民食所需要,而盐工又不易立即转业的盐场,暂时维持现状;凡条件很差,对民食无大关系,盐工又易于转业的盐场应逐渐减产以至最后裁废。昌邑县遵循这一方针,结合本县产大于销的情况,对大部分盐滩进行了减转。至1953年春,全县167副滩全部停晒,昌邑县人民政府拨救济款和粮食,安排了盐民生活。1957年,全国盐业出现了产不敷销的局面,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恢复与发展民营盐滩”的指示,昌邑县首先在利渔开始恢复建滩工作,省盐务局拨发复滩资金,增加了复滩设备,全县复滩面积达到2817公亩。1958年4月5日,昌邑县盐务局成立,下辖利渔、灶户、廒里三处盐滩,那时盐滩全由农业生产合作社晒制,全县由14个农业合作社兼营盐业。全县公社化后,盐滩全部改为人民公社经营,这是盐业由个体经济变为集体经济的开始。
在盐政管理上,取消了小商贩,由供销社专卖食盐,并强调两个指令性:一是生产的指令性。必须按国家计划生产,生产的原盐随产随集坨,集坨后按计划公收,公收价格是依照盐的实际成本加利润,以保证盐民实际生活和支持其再生产为标准,使盐民生活稍高于当地一般农民的生活水平。二是计划销售的指令性。盐的运销都必须按国家计划规定的销区、数量、价格,不能自由改变,如期完成运销任务。直到1994年,盐产品均属国家统销物资,实行计划调拨。1995年5月,国家经贸委、计委下发《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两碱工业盐取消计划管理,产销直接见面,合同定货,执行国家保护价格。对食盐实行专营。对其它工业盐由盐业公司组织供应。
盐田管理更趋规范。1950年11月2日,政务院规定已荒废的盐田及未经开发的荒滩全归国有,非经盐务机关批准,任何人不准开滩晒盐。同时,财政部颁发了《全国盐场管理规则》,规定:凡未经申请领得许可证者,禁止晒盐。只有利渔、廒里两盐滩继续晒盐,灶户的53副盐滩全部减转停晒。1964年12月,昌邑县领到“制盐许可证”三张,编号为7―9号,临时制盐许可证两张,编号为58―59号,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到1995年颁发制盐许可证书的达到13家,到2007年增加到43家。
在生产工艺方面,通过进行技术革命和技术创新,较旧时代有了较大改进,从1958年昌邑县成立盐务机构开始,上水制卤逐步采用定深定度、留有余卤的办法。1963年通过推广江苏杨在柏作业组“常年修滩,四季保养”的先进经验,滩工质量明显提高。从七十年代初开始,全面推广“新深长”制盐新工艺,并探讨和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昌邑盐业实际的原盐生产工艺流程及操作办法,即修滩→上水→制卤→结晶→收盐→堆坨。1991年,投资280万元,对8000公亩结晶池使用塑膜苫盖,创出了平塑结合的新路子,打破了昌邑盐业有史以来单一平晒靠天吃饭的生产格局。1993年5月,中国盐业总公司在昌邑召开了“全国北方海盐区生产工作研讨会”,推广了灶户盐场实施“塑膜苫盖→一次加卤→盐池板→死碴结晶→存盐于池→大机组收盐→集中洗涤”的工艺流程,该工艺的推广实施,对缓解原盐产销矛盾,缩小丰欠幅度,提质增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负荷,降低生产成本,发挥了很大作用。
生产工具设备的不断更新,便广大盐工从笨重的手工操作和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修滩、提卤、压池到收盐、运盐、堆坨全过程,全部被机械化、电气化而彻底取代。1995年,山东昌邑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盐工们用现实美好的生活抒发着自己的情怀。有这样一段歌谣:走出千年的枯井,挣断大筐的绳索,谁料想咱盐汉子也会如此洒脱;听着悦耳的马达,伴着机械的歌谣,谁想到咱盐工们,也能如此快活。
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产品品种得以深度开发。自1987年在灶户盐场研发生产溴素开始,昌邑县盐业彻底改变了有史以来单一原盐的生产格局。溴素项目以地下卤水为原料,采用空气吹出,酸法吸收,封闭循环式制溴工艺,工艺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1988年,开始探讨并生产以溴素作原料的盐化工产品,通过利用多种形式筹资,先后开发出染料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和阻燃剂等三大系列十多个品种。
由于昌邑境内的北部盐区,地下卤水资源丰富,浓度高,储量大,含有多种有益化学成分,卤水浓度平均为11.5°Be,卤水含溴量250克/立方米,故发展盐及盐化工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其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深受用户青睐。“水晶牌”原盐,是昌邑廒里盐场的特产。它是采用地下卤水为原料,经滩晒制成。因该场地下水质好,钠镁化值高,场区土质含锰离子较多,故产品含纯率高,颗粒方正,晶体规则,青明透亮,质地坚硬,咸味浓厚。用于民食,调味鲜美,腌渍肉食,不霉不烂,清香可口;用于工业,可增加化工产品的提取率,减少消耗,降低成本。1980年被山东省第一轻工业厅评为“优良产品”,1981年被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水晶牌”商标被山东省标准局正式注册,1990年获国家轻工部优质产品称号。同年,灶户盐场生产的“昌飞牌”洗粉盐,在全国质量行评中获全国第一,为山东盐业争得了荣誉。1994年9月,盐业公司所属的潍坊丹灵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水溴化锂,在青岛举行的第八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暨山东省第二届发明技术展览会上,被中国发明协会授予铜牌,其制备工艺被山东省科委、山东省发明协会授予一等发明奖,并分别颁发了证书。该产品1996年通过了省科委组织的鉴定,在国内属首次应用于工业化生产,生产工艺达到了九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填补国内空白。1997年9月,该公司荣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潍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999年1月,无水溴化锂通过了省科委组织的专家鉴定,产品达到了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同年11月,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并颁发了证书。
作者:孙钱林(昌邑市盐业公司办公室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