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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6/3/30 | 来源: | 点击次数:777

  因昌邑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30名,其中面向有办税服务厅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聘15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且符合服务厅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年龄应在27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昌邑生源或者具有昌邑市常住户口。

  (五)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因违规被辞退的人员;未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 5日至4月7日。

  2、报名地点:市民之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5号窗口。

  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两份(见附件);有办税服务厅工作经历的须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出具证明。通过初审者缴纳考务费100元。

  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务费不予退还。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若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2倍,则全部参加。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确保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人事档案、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招考聘用的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是: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基础工资1800元;工龄补贴按在聘单位每干满1年提高20元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基础工资20%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六、合同解除

  (一)正常解除。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情况,重新确定聘用关系。

  (二)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7199707

  附:《昌邑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附: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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