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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邑市2015年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8 | 来源: | 点击次数:769

昌人社〔2015〕18号

关于印发《昌邑市2015年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

 

各镇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中心)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潍坊市2015年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昌邑市2015年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17日

昌邑市2015年春暖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昌邑市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市局定于2015年2月至3月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的“春暖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督促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小微企业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落实同工同酬,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等各项权益,完成昌邑市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目标。

二、行动内容

(一)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继续以《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为宣传重点,充分采取广播热线、电视专场、报刊专栏、网上对话和现场咨询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开展宣传周或宣传月等方式,在农民工集中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职业介绍场所、建设工地、矿山、企业、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重点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经营者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依法签约履约责任意识,不断营造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管理。各镇街区依托各镇街、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深入辖区内使用农民工数量较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中小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准确摸清招用农民工的数量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招用农民工比例大的建筑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服务业的企业开展指导和服务,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编印企业劳动用工指南,有条件的镇街区可免费向企业发放,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管理。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控指导。各镇街区要健全落实企业欠薪预防监控机制,扎实推进“一书两金一卡”制度实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地政府负责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春节期间要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的监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及时介入、快速查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同工同酬原则,参照本企业同岗位、具有相同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职工确定农民工工资待遇,确保与本企业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督促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农民工时带头做到同工同酬。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指导服务,把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各镇街区要集中力量,深入辖区内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备案等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要将专项检查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等相结合,督促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要开辟劳动争议案件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劳动争议案件,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或经调解双方同意的,可以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结案,切实维护争议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将其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劳动关系、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科室、部门,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动开展。

(二)统筹举措,务求实效。各镇街区要将“春暖行动”与“春风行动”、“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有机结合,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制定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在开展“春暖行动”过程中,各镇街区要在总结去年行动的基础上,改进薄弱环节,总结推广本次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市局汇报,市局将予以宣传、推广。“春暖行动”结束后,各镇街区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于2015年4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局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科。

联 系 人:侯阿红

联系电话:7195375

电子信箱:houahong2008@163.com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7日
附:劳动合同文本(规范).doc
        劳动合同文本(简易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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