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池镇扎实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工作
根据昌邑市《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及我市2012年度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际,我镇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围绕“一个主题、两个创新、三个体系、四项措施”开展工作。
一、一个主题
紧紧围绕全市劳动保障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龙池”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两个创新 :创新机制,创新制度
(一)强势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行网络化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动态监管”的原则,制定完善网格化监察工作规范,进一步理顺网格化监察所涉及的各种工作关系,明确和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网格化监察中的职能范围和管理责任。
(二)创新制度,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探索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分离制度。在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过程中,对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运用合法的程序,科学的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制约。完善执法回执制度。通过适当形式,从执法程序是否合规、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处理处罚是否公正、执法态度是否文明、服务效能是否高效、廉洁自律是否遵守七个方面,听取行政相对人的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三、三个体系:健全业务管理体系,规范程序控制体系,建立信息管理体系
(一)健全业务管理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强化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人均主动巡查用人单位不少于60户。提高书面审查的覆盖面,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切实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在规范来电、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途径的基础上,拓展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强化投诉举报接待环节与受理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待。
(二)规范程序控制体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结合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互相学习、联系和交流,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措施,促进我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四项措施: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能力
(一)建立健全全镇网络体系。适应统筹城乡的劳动保障监督管理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络,构建以兼职监察员为主体,监察协理员协助开展工作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不断强化基层监察力量。结合网格化监察工作,推进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
(二)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坚持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动态和执法效果,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的权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五项承诺”和劳动保障监察员“十不准”,努力塑造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