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之窗 - 天南地北昌邑人

规划局三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发布时间:2013/9/29 | 来源: | 点击次数:568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规划服务水平,为我市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我局采取三项优化服务环境。

  建立规划服务的分级负责制。对全市的建设项目实行“三类”服务,抓大放小,分级审批。从受理到审批,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实行重大项目局领导负责制,对全市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实行局领导专人负责,全程扎口,跟踪服务。

  建立规划服务的政务公开制。广泛开展规划公示,通过规划展示厅、规划网站、规划公示栏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实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和标准“六公开”,建立严肃公正的规划执法机制。不断完善日常巡查制度,遏制违法建设萌芽;同时,建立信访处理结果报表制和违法建设查处结果报表制。通过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切实增加规划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建立规划服务的奖优罚劣制。建立规划服务的考核评议制度,在单位内部广泛开展民主测评,定期进行自查自究,及时发现和改正问题,对民主测评连年落后的科室,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订详细的规划服务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创造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服务环境。

版权所有:南地北昌邑人 数据镜像:追梦阳光动力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作信息分享作用,不代表本站认可该立场。如有异议,可以联系本站邮箱。me(AT)dongsk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