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三项举措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3/1/25 | 来源:市民政局 | 点击次数:778
为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社区统筹发展,昌邑市按照“经济发展多元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社会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强化农村社区建设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
一是出台文件,保证规范运行。出台《昌邑市农村社区建设基本标准》,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梳理服务项目、统一运行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农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搭建“零距离”服务平台,在全市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纵向到底、资源整合、相互衔接”的社区服务工作体制。
二是示范带动,引领社区建设。在全市创建23个农村社区示范点,实现“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项目设置、统一运行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资源调配”,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考评指导,检验建设成果。按照优美、便捷、和谐的农村社区创建标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带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镇街区镇长(主任),对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观摩点评,大幅提升了农村社区建设服务水平,使广大农村居民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