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物价局发出提醒告诫函确保春节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发布时间:2013/1/7 | 来源:市物价局 | 点击次数:858
春节将至,为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昌邑市物价局近日向全市经营者发出提醒函,告诫经营者是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在经营中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和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得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不得采取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要求各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在销售商品时做到明码标价,标价内容须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同时注明,春节期间,昌邑市物价局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