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
发布时间:2018/4/24 | 来源:广播影视中心 | 点击次数:620
近日,在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上,我市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中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区科学发展、民生幸福的重要标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一届,本届周期是2018—2020年。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总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过全市上下戮力同心、攻坚克难,一大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全面改善,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都有了显著提升。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已全面启动,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为民、利民、惠民、靠民”工作理念,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行全领域创建、全方位创建、全过程创建,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文化,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